组分中药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指南(2024年度)
一 资助范围
本年度开放课题重点资助以下研究方向,
方向1:围绕G蛋白偶联受体(GPCR受体)及其复合物,系统开展临床有效中药或单体防治慢性疾病的药效物质发现,结合生物学、化学、药理学等多领域技术手段,阐明中药激动或拮抗GPCR的作用机理。
方向2:聚焦人工智能与信息化技术,深度挖掘中医药相关诊疗数据,并通过机器学习、深度学习等技术,开发与集成高精度智能预测算法及多模态标准化数据库,整合中医药知识与规则,应用在中药方剂的配伍、配比优化研究,实现“中西医表型-分子或细胞-中药药物”多层次网络关联全景式解析和知识推理。
二 资助额度
青年课题5万元,资助项目数不超过5项,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8岁;面上课题10万元,资助项目数不超过10项。
三 课题受理与评审办法
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校外科研人员作为负责人申报,申请书需经申请者所在单位同意并盖章。为加强课题实施过程的衔接,需要推荐一名实验室固定人员作为联系人。
申请书模板见附件。申请者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KL@tjutcm.edu.cn,盖章纸质版(一式三份)邮寄至以下通信地址。申请受理时间截止为2024年8月25日(以收到纸质版材料为准)。
申请书经形式审查合格后进入评审程序,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择优支持。
四 经费管理办法
1、课题执行首年可按课题研究经费的一半报销研究相关费用。课题负责人需在课题执行1年后提交年度工作进展报告,顺利通过考核后可使用剩余经费。
2、申请者获得开放课题资助后,按照承担单位规章制度从事课题研究,经费在实验室依托单位报销使用。报销票据抬头及相关购置合同购货方为天津中医药大学。课题结束1年内,余额经费可继续供后续发表论文、成果鉴定及参加学术活动使用。
3、实验室开放课题经费的开支包括: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五 课题执行管理
1、课题自2024年9月10日开始执行,期限为2年。课题负责人需在课题执行一年后提交年度工作进展报告,在执行第二年年终提交结题报告及课题研究成果材料。主要包括署名重点实验室的论文、专著、专利、奖励等研究成果的清单、电子版(或复印件)。课题结题前需发表(或接收)高水平论文1–2篇。
2、课题因故中断,无法继续进行,将停止后续研究经费的支出;或研究内容与原计划偏离,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期结题的,将停止资助并取消课题负责人后续申请资格。
六 成果管理
1、基金资助课题所取得的研究成果,由组分中药国家重点实验室和研究者所在单位共同享有。
2、发表论文、申请奖励、专利时需署名“省部共建组分中药国家重点实验室,天津中医药大学”(英文为:State Key Laboratory of Component-based Chinese Medicine, Tianjin University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并注明“组分中药国家重点实验室资助课题(编号:XXX)”(英文为:This work is supported by Foundation of State Key Laboratory of Component-based Chinese Medicine (Grant No. XXX))。
七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邮箱:SKL@tjutcm.edu.cn
电话:13920227483
通信地址:中国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鄱阳湖路10号
邮编:301617
更多信息请关注网站:https://institute.tjutcm.edu.cn/ 以及微信公众号“组分中药国家重点实验室”。
附件 组分中药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