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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单位常见的失泄密风险点(四)

发布时间:2022-05-18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工作交接留密件

2015年5月,有关部门在工作中发现,E县县委宣传部一台互联网计算机违规存储多份国家秘密信息。经查,该计算机为工作人员易某使用。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陈某在工作交接过程中,未按规定履行交接手续,在未告知相关领导及同事的情况下,私自将移动硬盘中的多份涉密文件资料拷贝至易某使用的非涉密计算机上,且易某未能及时发现该情况并作出正确处理,造成泄密隐患。事件发生后,有关单位给予陈某、易某行政警告处分,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并在全地区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对县委宣传部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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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搬迁不清点密件

2016年2月,B县县委组织部工作人员从县委办公室领取了1份秘密级文件。后由于办公楼装修,组织部办公室暂时从二楼搬到一楼。在搬迁过程中,时任办公室主任李某没有对文件进行及时清点、认真管理,导致该文件丢失。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给予李某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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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动前夕留密件

2012年7月,F研究所研究人员李某因工作调动,在调动前夕利用职务之便,将涉密文件资料与非涉密文件资料混在一起后刻录成光盘,将F研究所大量涉密文件资料拷贝到个人笔记本电脑上和新单位的工作用计算机上。经鉴定,其中有15份机密级、58份秘密级国家秘密和59份不宜公开的文件资料。事件发生后,李某被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判处拘役3个月。

案例分析

近年来,保密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工作细致程度不断提升,效果显著。但是,工作场所和人员岗位的变动,往往容易使保密工作百密一疏、顾此失彼,失泄密隐患增加。对此,应该注重“变”前预案,比如,单位搬迁,年代较久的历史档案、涉密文件的过程稿往往是工作的薄弱环节;暂时搬迁,临时办公场所安全硬件条件是否符合标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人员变动,交接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尽到详细说明义务、如何避免私自留存则应当是关注的重点。注重“变”中规范,严格交接程序、交接标准,不仅明确离岗者的责任,还要对继任者的义务进行明确、细化,督促其及时查看、检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注重“变”后盘点,场所变动后,组织专人对包括非办公区在内的原有工作场所进行“无死角”彻底检查,查看是否有设备、文件遗漏情况。对于设备临时存放,设备放回原处后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技术检查,确保在临时存放期间未有U盘等设备非法插入、未被导入病毒程序等情况,杜绝后续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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